世界最新:物业公司外包保安工作管理规定

2023-03-14 15:00:25 来源:王琦8716

物业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外包保安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公司外包保安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公司良好的安全经营环境,有效防控安全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物业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管外包工作”是指为物业公司写字楼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监控中心值班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管外包人员”是指安保服务的单位向物业公司提供专职安保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物业公司办公场所。

第二章外包人员聘用

第五条外包工作人员须是具有相关资质并且在安全领域有较好口碑的保安公司、物业公司的正式聘用人员。聘用的外包人员需经政审,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并持有经外包公司业务培训的上岗证书。

第六条物业公司综合部、安管部负责根据物业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安管外包合同,明确外包工作人员的服务范围、工作职责、管理要求、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和服务价格等必要条款。

第七条新聘用的外包工作人员正式上岗前,外包单位应面试审核,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第八条外包单位应建立外包工作人员档案,了解外包人员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连同本人身份证明、政审证明、上岗证复印件等集中统一备案。

第九条外包单位对不适应岗位工作、不遵守工作要求的外包工作人员应立即制止其违规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调换。

第三章外包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条外包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外包人员工作纪律和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严格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物业公司防护设施、租户资料等情况和商业秘密。

(三)服从物业公司管理,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文明操作,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务。

(四)做好值班区域的安全守卫和巡视,维护良好的营业和办公秩序,密切注视值班区域内的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外包人员工作职责

(一)做好值班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抢劫、防诈骗、防止治安事故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有碍安全、扰乱或影响秩序的行为。

(二)坚持在写字楼公共区域内巡视检查,维护正常秩序及时引导租户自觉遵守大厦秩序,不与租户发生无原则纠纷,及时、妥善地缓解各类纠纷和矛盾。

(三)配合物业公司做好进出人员的身份证件和物品出入手续,做好来访人员、出入物品和安全情况的登记。

(四)做好写字楼早晚上班高峰期人员及车辆秩序维护和引导管理工作。严密观察值班区域周围安全情况,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周围情况异常,立即告知当值负责人员,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值班区域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时,应及时报告、报警认真保护案件现场,协助维护现场秩序。

(六)值班期间必须规范着装、衣着整洁、配备保安器械保持良好的礼仪姿态,不得脱岗、阅读书报、谈天闲聊、玩手机、吃零食、打瞌睡及办理与本岗位职责无关的其它事宜。

(七)注重思想、情操和品德修养,加强业务技能学习和体能训练,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八)服从物业公司的调配和其他相关安保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各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工作交接。

(二)消控中心必须履行24小时双岗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头脑清醒、反映敏捷、快速认真地确认和处理每个报警动作。工作期间认真遵守消控室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不得脱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熟练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

(四)熟悉大厦布局和建筑结构,检查报警要准确、迅速,不能凭经验办事。

(五)熟悉处理突发事件的各种预案,能够有效的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六)除正常的录像时间外,遇到紧急突发情况或各种可疑情况时,立即进行跟踪录像,录像完毕后请示上级是否保存,如需保存,须注明时间、地点、录像内容等。

(七)值班人员不得出借、拆改消防监控中心内任何设施、设备,中心器材要爱护使用。非值班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及操作机器设备;要配合工程维修人员检修、维护消控中心及大厦内消防、监控设施设备。

(八)做好录像、监控资料的存档和保管,消防监控员不得擅自改变及销毁。

(九)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及各种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详尽交接岗位工作。

(十)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保持设备清洁和室内卫生。

第十三条巡逻岗工作职责

(一)巡逻队员接岗后,要对大厦按照要求(见附件1)进行巡逻。巡逻时注意步伐不宜太快。熟悉大厦内重点要害部位。在楼内巡逻期间,可乘电梯到楼宇顶层,然后步行向下巡视。

(二)熟知灭火器及消防栓的位置、数量及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通道位置。发生火情或紧急情况,除立即向上级报告外,还需负责客人的疏散、安抚工作,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在楼层或非开放区域巡逻时,遇陌生人要进行盘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层或其它非开放区域。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注意可疑人动向。紧急情况须在1—2分钟内赶到现场。

(四)维护大厦内公共场所的正常营业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工作。发现扒手或其它可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阻止非法行为,劝阻不受欢迎的人员离开大厦。

(五)巡查大厦内公共设施设备,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护大厦内的正常秩序及良好环境(如:制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践踏草坪、乱倒垃圾等),对严重扰乱秩序且态度恶劣的人员交安管部当值经理跟进处理。

(六)严格按要求巡查各部位,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如:业主房门未锁、异常响动、异味、易燃物的堆放、公共设施损坏等要做好异常情况记录并当场妥善处理。

(七)夜间加强大厦周边区域(大厦四周、巡视盲区)的巡查,要做到安全无隐患,并保持自身安全和警觉性。

(八)巡查要密切注意发现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携带电动车电车进入大厦人员,如有发现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节假日期间,要密切注意租户在大厦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着纸张的情况,及时制止,作好记录。

(九)遇有老人、小孩上下台阶或租户提携大件物品,应主动帮忙。门前广场随意停放的自行车,要及时做好整理。

(十)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认真处理。

第十四条前后门岗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管大厦人员、物品的进出情况,大型货物一律引导其从指定后门通道出入。对危险物品和可疑人员的进入要进行有效控制并报告。

(二)注意南广场三包区的闲杂人员及无照摊贩,劝阻破坏和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

(三)疏散在门前长时间停留的各种车辆,保持交通畅通,劝阻在行车道存放物品的行为。

(四)回答租户的问题要认真热情,但不得泄漏公司的机密和涉及租户的情况。发现有拍照、摄像的人员,应问明原因,并告知其联系部门。未经批准,及时制止。

(五)及时发现和制止精神病人、乞丐、闲杂、流窜人员及小商小贩进入,劝阻衣冠不整的人员进入大厦,禁止外来人员带宠物进入大厦内。

(六)执行礼仪服务职责,向宾客要规范行礼、问候。

(七)值勤时表情自然,使用礼貌用语。控制进入大厦的人员,区分租户及访客,随时与消防监控中心及巡查保安保持联系,防止无关人员随意游动,保证区域安全。

(八)主动向每一位租户和访客表示问候,指引访客履行会客登记手续,并积极协助客服人员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客人进出顺利,体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

(九)工作中如遇公安部门人员来大厦执行公务时,应先通知安管部领导,不得擅自未经请示就配合工作。

(十)随时听从安管部经理和队长的调遣安排,完成临时交给的任务。

(十一)熟悉租户及物业使用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在公司,楼号等),方便租户咨询。

(十二)遇有租户需运送大件物品,应主动帮助提携,物品放行,严格执行物品放行核对手续后,方可放行。

(十三)当班期间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到现场解决处理。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外包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第四章外包人员管理

第十六条被聘用的外包人员,由外包单位授权派驻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全权管理各项事务工作,外包单位负有全部责任与义务,物业公司安管部正副经理协助外包单位监管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外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一)挑选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派驻物业公司,负责对外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派驻外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保安服务。

(三)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处理好外包工作人员的各类问题。

(四)及时对不适合的外包工作人员进行调换,新派驻的外包工作人员应有不少于两周的跟班实习、熟悉情况。

(五)负责安排机动人员对请假、休假外包人员的岗位进行顶替。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安管部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聘用外包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等相关资料备案存档工作;

(二)制定外包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三)协助外包单位对外包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在岗培训

(四)对外包单位和物业公司的外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

(五)负责外包工作人员的调换、违规处理等相关事宜。

(六)定期将物业公司聘用外包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数量分布、人员变动等统计造册、备案。

(七)负责每月对本单位外包保安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综合部的管理职责

(一)协助安排外包保安人员必要的部分工作条件。

(二)协助、配合处理外包人员的相关事宜。

第五章日常管理及奖惩

第二十条在外包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委派承担其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需调换外包工作人员的,应提前将调换的原因和要求报物业公司安管部,经安管部经理审核后,对确需调换的,通知外包单位予以调换。

第二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外包人员的管理教育、检查督促和考核,不断提高外包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岗位职责的有效履行。

第二十三条物业公司应加强与外包工作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类问题和矛盾。

第二十四条对在外包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经审核批准后,可给予通报表彰。

第二十五条对未履行工作职责或者违反物业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外包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和通报;性质严重者应立即报外包单位调换并按照外包合同处理(见附件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在物业公司安管外包工作管理监管过程中,物业公司监管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格按照物业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物业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八条物业公司应将本规定作为和外包单位商务洽谈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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